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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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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院关于严肃疫情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党支部、各科室: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不断蔓延,国内疫情呈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多地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减少当前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结合医院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整体工作部署,医院纪委、监察科对全院党员、干部、广大职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纪律要求如下:
1.严控各类活动。坚持从严从紧原则,为严防聚集性感染,全院职工及家属不参加聚集、聚会、聚餐、联欢等活动,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
2.严格会议审批程序。除疫情防控等全院性必须召开的重要会议外,能不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须经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后方可召开,尽量减少参会人数,倡导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3.严格单位人员外出管理。要求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北安本地过节,全体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得离开北安,确需离开北安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备报批并获得批准方可离开;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有极特殊原因并经严格报批后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返回北安后及时落实相应健康管理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本科室工作人员外出管理,及时掌握出行动向。
4.严守各项管控措施。全院党员、干部要带领广大职工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维护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诊疗管理秩序,服从管控要求,遵守各项管控安排,带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严控婚丧嫁娶、酒席宴请、棋牌娱乐等各类人员聚集性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尽量减少家庭聚餐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同时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疫情防控工作职责,不得脱岗、漏岗,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懒政怠政,贻误本职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
5.严禁编造和泄露疫情信息。不得转发非官方、非主流媒体发布的疫情信息,不得泄露疫情防控涉密文件、内部资料和个人隐私等信息,不得制作、传播疫情防控虚假信息。
6. 严禁隐瞒涉及疫情相关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个人及家属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的重要事项。
7. 严禁违反管控规定。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扰疫情防控工作或拒不执行各项管控规定。
8.严格落实防控责任。相关监管部门要深入各科室加强疫情防控指导和监管,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落实严格管控部署,从严抓好各项防控措施,坚决切断疫情传播渠道。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敢担当、作风漂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院纪委、监察科将依纪依规依法坚决追责问责。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纪委、监察科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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