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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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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2022年公开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 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 号)等文件精神。医院本着事业发展和建设需求,结合各科室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临床医疗、医技等合同制岗位年轻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公告
详见医院网站http://www.hljs3y.org.cn/、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
二、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三、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 |
招聘条件 |
招聘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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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资历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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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
康复治疗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康复治疗技术 |
具有康复治疗士及以上职称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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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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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医师或检验技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 |
具有检验技士及以上职称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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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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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药学 |
具有药士及以上职称或持有执业药师证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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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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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编码员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卫生信息管理 |
具有病案编码证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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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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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诊断医师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临床病理学相关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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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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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服从医院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 招聘程序
(一)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考生在网站下载附件《黑龙江省第三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认真填写并打印。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
工作日内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均可。联系电话:13604885208、18249511046,微信同号。
现场报名地点:北安市龙江路173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行政办公楼二楼人事科。
4、应聘人员应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寸照片2张。
(3)《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时间为一周内。
(二)考试方式
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采取面试、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三)体检要求
1、已接种三针新冠疫苗。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录用程序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六、聘用方式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即实行聘用制人员工资、缴纳五险、享受科室绩效奖金等。
附件1:《黑龙江省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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